本報訊(記者 馬國明)為持續深化平安建設,提升社會治理效能,根據省公安廳、省見義勇為基金會的部署要求,5月9日,市見義勇為基金會發布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獎勵辦法,對10種見義勇為行為根據其情節和貢獻大小給予獎勵,進一步激發人民群眾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積極性。
及時制止、有效控制正在實施的嚴重暴力犯罪、滋事肇禍、個人極端等行為,避免重大人員傷亡等惡性后果的;發現舉報涉恐在逃人員、重大犯罪案件在逃人員、重大現行案件犯罪嫌疑人,預防制止重大惡性犯罪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2萬元。
及時發現舉報網絡政治謠言、有害信息以及非法制造、經營、私藏、傳播暴力恐怖和宗教極端宣傳品(包括書刊、傳單、電子出版物、音視頻以及其他含有宣揚暴力恐怖、宗教極端內容的物品)等線索的,嚴防發生重大網絡安全事件和輿情炒作事件,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及時發現報告各類性格偏激、心態失衡、悲觀厭世、矛盾激化等可能鋌而走險、報復社會和他人的危險分子,有效預防嚴重暴力犯罪、個人極端行為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主動發現并及時勸阻、制止他人正在向通訊網絡詐騙犯罪嫌疑人進行轉賬匯款,有效避免他人遭受重大財務損失,經查證屬實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提供線索協助公安機關破獲通訊網絡詐騙犯罪的,視情獎勵2000元至2萬元。
及時發現控制可能襲擊中小學、幼兒園、醫院等單位,嚴重侵害師生、醫務人員等人身安全的危險分子,有效預防制止嚴重暴力犯罪行為的,視情獎勵2000元至2萬元。
及時報告、檢舉“黑加油車”違法犯罪行為,及時發現道路交通、消防、危險物品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有效防止重大案(事)件發生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及時發現舉報寄遞、物流企業存在重大治安隱患、事故隱患、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或者利用寄遞、物流渠道實施的非法運輸槍支彈藥、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危險化學品、毒品、淫穢物品、宗教極端宣傳品、偽劣商品、食品、藥品以及盜竊、毀棄、冒領收寄托運的郵件、快件、貨物等違法犯罪線索,經查證破獲刑事案件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及時報告出租房屋存在安全隱患,避免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或者檢舉出租房屋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經查證破獲刑事案件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及時報告、提供侵害婦女兒童權益違法犯罪行為線索,經查證破獲刑事案件的,視情獎勵2000元至1萬元。
現場將違法犯罪嫌疑人抓獲扭送到公安機關或者為公安機關抓獲各類違法犯罪人員提供幫助的,視情獎勵1000元至1萬元。
據了解,獎勵范圍從2022年3月起至年底,本市行政區域內及時發現提供重大案(事)件線索,及時制止重大惡性犯罪,及時消除重大安全隱患,在有效避免發生暴恐案件、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中發揮關鍵作用的廣大人民群眾(含警務輔助人員,履行工作職責除外)。
上述行為原則上實行即時獎勵,發現一起,獎勵一起,不組織評選活動。表彰獎勵原則上由派出所(見義勇為工作站)負責核實申報,縣級公安機關會同縣級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審批、獎勵。
對事跡突出的,可由各地見義勇為基金會報請市見義勇為基金會予以表彰獎勵。
活動中涌現的先進典型,符合見義勇為人員確認條件的,按照《江蘇省獎勵和保護見義勇為人員條例》規定,進行確認和獎勵;見義勇為事跡特別突出的,可以申報授予見義勇為稱號。